时间:2020-11-23 14:38:02来源:红网
我们是洪江市双溪煤矿联营工,1986年,我们陆续进入双溪煤矿钒厂工作,当时钒厂是由双溪煤矿与双溪镇联营合办的,因此,我们这些人便成为了联营工。在当时不是国家正式转正的工人都未能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直到1998年4月,双溪煤矿按上级有关规定为我们联营工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一次性将前几年的费用都补缴了,当时符合条件的联营工有72人。我们联营工与双矿职工同工同酬,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直到2010年双矿放假停产。2017年12月,由于双溪煤矿破产,双矿所有职工包括联营工都与双溪煤矿解除了劳动合同。2017年11月大家又与双溪煤矿清算工作组签订续缴社会保险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第四条所讲,乙方在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时,需按国家退休年龄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这几年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55岁,女50岁办理了大部分联营工退休。今年按规定又有三人年满55周岁达到了特殊工种退休年纪,但双矿领导通知我们说怀化市劳动局以当年联营工进厂没有正常招工手续为理由未与办理业务,并且从2020年起联营工要年满60周岁才能退休。在双矿工作多年,融易新媒体,我们多数人身体已不复健康,都在撑着等年满55周岁可以退休。为何劳动局不考虑实际情况,要我们这些从从事多年特殊工种的人延长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