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9 17:09:55来源:红网
我是外来投资者,在长沙投资创业,暂时没有落户籍,购房资格到2021年2月才有,由于孩子今年要来长沙插班读书,梅溪湖达美寰宇中心号称是学位房又加之是公寓不限购,我就在他们销售技巧之下匆匆交了两万定金。当我们再次到售楼中心要求看购房合同时,由于交房日期和办理相关证件的时间有三年之久,特别是办证周期让我们无法接受。另外孩子读书的事情无法保障几年后仍可以让第二个孩子进行读书,并且没有协议保障(对方只是说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可草签一个读书协议)。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因购房合同无法达成一致的,应无条件退还认购金!
我们外地来长沙投资兴业,加之今年疫情影响,属实不易,望有关部门帮忙协调一下,把我们的认购金予以退还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