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8 01:05:16来源:红网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好!我叫曾竹山,男,70岁,新化县北塔村村民。
2020年,北塔学校旁山地被征收,征收款为175万元,生产队组里几位管事的为了自己私利,为了多分土地钱款,打起了死人主意,把土地补偿款定在1978年,这山是1981年下半年分田到户的。于是,死去多年的当时没分土地的死人名下有土地补偿款。而78年到81年出生,婚娶,领养等的当时于1981年分有土地的6位村民,却没有土地补偿款。这6人都在1981年分有山上土地,都一直都在当地务农,山上土地直到2020年也一直在种植农作物。土地补偿款分到队里没有土地死去几十年的人名下,而拥有土地的村民却没有补偿款,这是不合理,不合法,不公正,不公平的,我们6位村民合法权益遭到肆意侵害。2020年卖的地,和1978年有什么关系?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是土地的实际拥有者或现在受到经济损失的现有村民。村队里分配土地补偿款不符合法律法规,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应该按现有人均分配或丈量按1981年分到户的面积分配。不能某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让死去几十年的没有分有土地的人可以拥有征地补偿款,活人却没有这种奇葩事出现。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死去几十年了,怎么会有呢?
因养父母不能生育,我是1978年为养父母领养,1979年和妻子结的婚,1981年分到了山上土地,结婚证明早已上交村里。我在山上务农一辈子,靠它养活一家老小,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现在征收了我的土地,队里就利用鸠占鹊巢,明抢横夺恶势力式的强抢了我和妻子的土地钱款。并蛮横的凶神恶煞式的叫我去告,告赢了给我,不然叫我做梦等等!现在土地也卖了,我也没有收入,除了农活什么也不会,因年龄也大了,加上和妻子两人都有慢性病,都需常服药保养,恳求上级领导为民作主,让队里还我土地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