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3 11:34:44来源:红网
本人2018年9月10日于在洪江市黔城体育新城正式签订购买电梯房合同,由于电梯门离房子入户门开起的间距太近,开门时会直接打着孕妇腰部或留守儿童的头部,正因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问题,所以我个人暂拒收房。开发商售楼部要求我收房后才给我办理不动产权证,请问我的房子钱是不是全部以贷款按揭方式支付给你们开发商,既然是一分不少的支付给你们开发商,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开发商是不是要按照合同初始登记730日内办妥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请问开发商第一点:现在是2020年11月12日已经超过合同的730天。第二点:安全问题收不收房和你们给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是两码事,如你们不承认是不是我买受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有权退房。我们买房你们就应当给买受人按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第三点:安全问题你们是同意整改,可是整改前提就是要我买受人签订协议,请问这协议一旦签订,如买受人整改不满意是不是后面的整改责任就是我们买受人自己承担的问题了,第四点:你们要求买受人收房才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质疑你们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个人要求退房,开发商退还我的血汗钱。第五点:开发商能不能拿出诚意,做出解决实施方案出来给予整改,有整改实物仅供买受人让买受人参考,同时也让买受人看到你们开发商的诚意所在。第六点:为什么一楼可以换成子母门而到二楼就不是子母门,莫非买房楼层都不是一视同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