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0 15:48:44来源:红网
本人于2020年11月7日8时许开着越野车从温塘镇教育路往神仙岭方向上坡行驶,在急转弯处与装着混泥土下坡行驶的南俊牌货车相撞(我上坡已刹住车,货车下坡由于惯性撞上我越野车)由于太阳光刺眼我越野车占道(四米宽乡村公路),货车处于无牌无行驶证状态,且年检过期,融易新媒体,随即报警,由新化交警队二中队接警,交警到现场后货车主仅提供了一份交强险保单(我不知道连牌都没上的旧货车怎么买的保险),随后交警拍照取证,之后拿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货车主的驾驶证就叫我们挪车,并未现场开具责任判定书,也并未对无牌无年检货车做出任何处罚,没扣车没罚款没扣分,反而事后欲判我越野车全责且罚款,我在网上反复查阅资料得知未年检没有牌照的车是没有取得合法上路资格的,非法上路已是过错在先,不明白欲判我全责是依据什么,交警为何放任诸多问题的货车逍遥法外,反而对我证件齐全的越野车确实官威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做出处罚,而此次事故中,交警却反其道而行,不处罚未取得合法上路资格的无牌货车,却欲处罚证件齐全的越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