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3 15:00:54来源:红网
我岳父有三个孩子都是女儿也都是农民且均已结婚,老大(我爱人)和老三嫁的是公职人员,三个女儿结婚后也单独立户,户口均未外迁,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且生育的儿女也在其户下,曾在2013年向政府提出过建房申请,因县城市规划太常立新村划了红线不允许建房而未能通过,2020年因太常大道修建我家需要拆迁,我们根据《沅陵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向工作人员提出4户需要3块宅基安置,但工作人员以老大和老二嫁给公职人员不能分宅基地为由拒绝了我们三块宅基地的要求只给予两块宅基地,对照国家“一户一宅”之规定我爱人和我女儿已单独立户,且生产资料也在立新村,再说了嫁给公职人员财政又没有给她发工资她也需要生活,因此我坚定的认为她理应得到宅基地补偿,为此特向领导求助,像我爱人这种情况能否得到宅基地补偿?如果没有请提供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