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1 00:32:03来源:红网
本人在常德东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常德喜盈门范城那里,2019年1月6日在营销人员解说下,想订购一间门面,听说认购金都只需要2万元,它那里的营销员要我交了10万元,2020年9月份通知我签合同,开发商说我订购的门面年底交房,但是还得继续给开发商使用(作为营销中心),我不同意,和他们达成协议,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同意退款。他们还未退一分钱,就把我所有的付款证明都收走了,只让我签退款书,只允许拍照。退款申请书上还有一栏“领条”。我想问一下,我都没有领到钱,怎么就要打领条呢?为什么开发商还说要三个月内才肯退钱,这样他们是合法的吗?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