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25 18:54:02来源:光明网
6月21日,今日头条就“通讯录信息不属于用户隐私”相关报道作出澄清称,今日头条绝对不认可“通讯录不属于用户隐私”的说法。
“我们认为,律师答辩意见的观点需要结合完整的上下文和诉辩双方观点来理解,简单截取律师发言片段不能作为公司观点。”今日头条方面表示。
此前有报道称,今日头条APP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提出,通讯录信息不属于原告个人隐私信息,电话号码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信息交流作用,不但不应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虽然通讯录中包含有个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但这些并非是原告本人的信息,而是其社会网络成员的信息,故该等信息不属于原告的“隐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