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9 04:07:33来源:红网
甲方(申诉人):蒋*元,男。1951年10月12日生,汉族,现工作上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大沙村康雅门诊部联系电话:18673534805
乙方(被申诉人):湖南登堂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原注册登记地址是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主水大厦,现公司所在地:高桥友谊村公交站附近华雅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贾*堂0731-83066669
请求事项:要求乙方支付甲方未发的劳务工资,共让人民币2333元。
事实和理山:本人在康强医疗人才招聘网上,看到刚登的湖南登堂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招购中医执业医师的广告,其工资待遇包吃包住(免费提供),月薪范围是8000至15000元,对方承诺月薪一万元整,月体4天。经过多次在微信上的商议,确实后本人于2020年4月4日从郴州赶到长沙,住进公司由百科全书中医馆提供的合租房,第二天在公司合作的百科全书中医馆上班,从一开始上班就向贾*堂(公司老总)提出要签定合同或是协议,但对方总是推说过两天,而且其中贾登赏当着他秘书兼办公室主任的面,指定她为我办理,可是秘书又推脱说还要贾总审核批准。最后一次秘书对我说过两天她会从公司送到我上班的医馆去,结果呢,她确实有事去了医馆,可改口说她是从她家里去的,合同放在公司里
因为乙方一直不肯签定劳务协议合同,为此提出离职,因未签合同不受时间限制,我于4月12日休息,13日离职,离职当天我要求贾总把我工资汇给我,他没有回复我。
从4月4日到长沙,其中4月12日休息一天,4月13日离职,一共在公司的合作单位百科全书中医馆上班7天,按每个月工作26天计算,其承诺的月保底工资10000元的工资来折算,应发放给我2333元,但几个月过去了,贾登堂他一直未回复我,克扣我的工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