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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要业绩是否合法

时间:2020-09-25 00:17:18来源:红网

永州市8至9月的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企业要具有农田建设业绩。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第3款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第3款规定,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业绩作为参投条件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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