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4 01:10:06来源:红网
关于请求恢复全额拨款行政事业编制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是赫山区级农机单位工作的老职工詹德先,1971年7月出生于桃江鮓埠回族(少数民族)乡,大专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我于1994年7月参加赫山区农机局机关工作,1995年12月,由区编委行文确定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区农机局正式职工(见附文)。
从1994年7月至1997年在区农机局机关工作(科技股),后因我具备氧、电焊及机电维修的技术特长,经区局领导反复同我做工作,被借用到当时急需一线技术人才的区局下属农机化研究所工作,从事农机制作、推广、项目实施等工作,曾于1996年获得长沙交通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函授文凭,2014年获得益阳市职工技能鉴定中心《二级技师证》,多年被区农机局和推广站委派到全国各农机品牌厂家从事培训与学习,并获得省级农机维修技术比赛专业证书。
工作期间我到处求学苦练,埋头苦干,效力三农,对农机事业充满了信心,现在我单位是属公益一类单位,全额属性人员编制为差额拨款的单位,在全国同等同级单位人员中都是全额拨款编制,唯有赫山区农机推广站是全国“特例”单位是全额属性,人员是差额拨款编制,现在我感到疑惑的是,原来我在农机局机关工作时1995年12月是带有编制的,融易新媒体,是正科级单位属财政全额拔款编制,但是现在转为差额拨款,并在本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在我多年的年度考核表中,农机局政工股给我填写为停职停薪!我多次找上级领导请求恢复我的全额拨款编制与该我享受的待遇,赫山区农机局领导迟迟没有做出回复。
20多年以来我一直是区级农机事业单位兢兢业业工作的技术能手;从未做过违纪违法之事,本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职工。对我无工资又无待遇发放,我的财政拨款编制保障与单位津费又去了“何方”呢!根据中编发[2014]2号、中发【2011]5号,明确行文规定,对行政事业公益一类人员是由财政经予经费保障,事业公益二类人员是由财政给予补助,请问领导为什么我们推广站的多年工资与待遇福利又不能同公益二类单位平等享受呢?难道在国家对事业单位编制改革时的政策文件公益一类人员真正不同于公益二类人员吗?我保持了实事求实的思想作风,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此,我请求上级组织、领导为我主持公道,为我做主,保护劳动弱者,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26年来我一直在农机一线工作,风里来雨里去,从未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现在我特向上级领导请求解决属于我原来的行政事业全额拨款编制与待遇并享受全额拨款退休待遇,请领导酌情解决!
特此报告
报告人:詹德先151****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