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2 03:04:46来源:红网
我是清水村8组村民小组村民,因镇府征收土地款,独生子女证要求分双份问题,融易新媒体,目前我们了解到在合法合理办理的独生子女证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是可以享受双份的,但是因个人问题收养了一个孩子,又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就到卫生健康局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当时我村民不同意收养的孩子有双份,当事人就请求在宜章法院起诉,而宜章法院办理这个案子的同时,法院判决是:在没有取消独生子女证合法之前本院给予支持。村民不服法院判决,就请求宜章县卫生健康局给村民解释一下,在有关法律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上,当事人没有收养证就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村民疑问,否符合条件?为什么可以办理?是有关系还是走后门?县卫生健康局直接回答说独生子女证是合法,当时村民无奈,又跑到长沙市省卫生健康局请求维权,当时省卫生健康局看到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直接打电话给郴州市卫生健康局请他们督办核查,过了十几天后没有等到结束直到9月
18日村民又到长沙市省卫生健康局理论,最后省卫生健康局下了一个电子涵请求郴州市卫生健康局督办核查,宜章县卫生健康局当天就回复郴州市卫生健康局说是合法的。一天的时间这么快就回复了,真让老百姓心寒,感觉都是在做表面事给领导看的,能忽悠就忽悠,没有关系就办不成事,证件明明是县卫生健康局调查出来的证件都不是亲生的,显示是抱养或收养的,没有收养证为什么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希望各界人事评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