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8 18:58:20来源:融易新媒体
上文中,我们了解了小蛮幺微商利用普通化妆品虚假宣传减肥等作用和医疗效果,以及制造噱头吸引广大消费者和代理商,本文我们继续了解小蛮幺微商代理模式、奖励制度和市场反应情况。
据了解,小蛮幺微商是由山东瑞龙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药业”)运营的。
企查查显示:瑞龙药业成立于2017年7月2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孙桂兰持股100%。2018年3月12日,原法定代表人、股东苏玉玲及股东高明敬退出公司工商登记。
根据小蛮幺代理商小云(化名)提供的资料,小蛮幺代理级别有四种,分别是省代、总代、大区、总裁。
小云介绍说:“小蛮幺省代的门槛为1620元,总代的门槛为13200元,大区的门槛为45900元,总裁的门槛为247500元。级别越高,拿货越低。小蛮幺套盒省代拿货价为135元,总代拿货一盒单价为110元,大区拿货一盒单价为90元,总裁拿货一盒单价为75元,差价利润还是很大的。”
低级别推荐总裁,一次性提成3元/盒。(以上提成均由上家出)
总裁同级别间的推荐最多可享受6代奖励,比如A推荐B,B推荐C,C推荐D,D推荐E,E推荐F,F推荐G,那么G的直属上级F每盒可提7元,G的隔一级上级E每盒可提5元,依次类推,D每盒可提4元,C每盒可提3元,B每盒可提2元,A每盒可提1元。
总裁级别代理商按月业绩和年业绩的完成标准,还享受团队业绩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扬君认为,小蛮幺设置的四级代理制度,自上而下的组成上下级关系,通过收取不同的入门费让代理商获得不同级别的代理资格,推荐等级不同的代理商加入还有相应奖励政策,鼓励代理商“拉人头”,代理商推荐新的代理商甚至可获6层复利,并且以团队业绩为依据进行计酬的方式,均满足传销的行为特征,涉嫌传销。
此外,清扬君在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小程序发现,小蛮幺已经被标记118次,主要标签为“发展下线拉人头”。
小蛮幺微商如此丰厚的利润和奖励,代理商真的很挣钱吗?清扬君发现,事实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