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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望岳街道府后路社区居民18年未能安置

时间:2020-09-16 15:19:58来源:红网

我叫肖树奇,身份证号:4301041985040*****,电话:137****6006,是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府后路社区居民,本人于2002年《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60号令),《长沙市公务员住宅小区》又名“八方小区一期”项目迁拆,至今18年过去了,还有一人未得到安置。

2002年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由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负责拆迁工作。2002年6月25日我家签定拆迁协议。协议签定当时认定拆迁人口数为6人,安置协议同样按6人认定(有附件当进拆迁协议图片证明)至今却只安置5人。时日至今,18多年过去,还有本人爷爷(肖绍钦)还未能安置,原因是因拆迁期后爷爷病故原因未能安置。

我家是2002年6月拆迁,2010年10月才分配到第一批房源,因当年安置房源不够,2013年才分第二批房源,分第二批房源时本人就找到村委望分到我爷爷的安置房,村委给的答复是我爷爷的死亡时间有争议,需要等待。没想到这一等又是7年多,至今都没有正式书面回复。请问当年签定拆迁协议上面就明确认定的拆迁人数,安置人数,搬家费及过渡费人数,白纸黑字红章,难道不是最有力的证明吗?

望岳街道城建办档案室调出了长沙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11日发布了八方小区一期项目《征用土地方案公告》(〔2002〕第023号);2、望岳街道工作人员从长沙明阳山殡仪馆调取火化档案,证实“逝者:肖绍钦,于2002年5月30日在我馆火化”

本人想请问:肖绍钦去世火化时间是2012.5.30,户口死亡注销时间是2004年8月27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就算拆迁公告是2012.6.11,一共相差11天时间,那也是应该享有农村集体设施的分配。因为我爷爷为集体生产贡献了84年。因为当时老人病重,加之后续办理丧葬事宜才导置拆迁签定拆迁协议日期为2002年6月25日,这个拆迁协议上面就明确认定的拆迁人数和安置方案。敬请领导查证,期待您的回信!

敬谢!

一个18年未能安置老百姓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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