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4 14:23:28来源:红网
大家好,我叫王光辉,现在有一事闹不明白,请广大网友帮忙缕缕。2019年9月10日我与被告程加红去祁日看了一个新农村改造盖瓦工程,并于当天下午回到冷水滩区紫金丰泰酒店签立了进场施工合同,并当场交了三千元押金。并约被告程加红在押金交定15日之内保证原告王光辉带队进场施工。如未按约定要求办事,则被告程加红主动退还原告王光辉所交三千元押金同时赔偿五千的损失费原告王光辉。
可事情直到现在被告程加红不但没有把工程事情办妥让原告带队进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而且押金也没有退还给原告,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短信微信不回。原告没有办法只好于今年7月25日去冷水滩区法院立案起诉被告,请求法院支持帮原告追回损失。被告知月底法院不立案,要月初才行。等到8月1日本人再次来到冷水滩区法院立案,排队从早上排到下午快六点钟还没有排到,在说了很多好话多次请求之下才免强看了一下,说工程地在祁阳,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到祁阳法院立案,而且脸色难看。
这个月7日本人特意请假从广州到祁阳法院立案,祁阳县法院说这个合同还没有正式进场施工,只是签了合同而已不属于正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畴,而我的标的主要是追回押金和违约金,在收款方立案就可以了。我是收款方,在冷水滩区法院立案就可以了,后来回到冷水滩区法院向其说明了情况,他们也答复准于立案,由于当时赶火车,没有时间等候,他们叫我在网上立案,在区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帮助下在网上立案了,可审查人员胡增辉在审核时又说工程地在祁阳,又叫我到祁阳立案,两个法院,两种说法,都不给与立案,现在我怀疑冷水滩区法院的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对我们老百姓服务态度也极差,现在我就搞不明白了,是不是我立案的标的太少了,法院不想给予立案,还是国家规范的立案标准每个区县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呢。这样搞得我们老百姓像无头苍蝇找不到出路,我们平民百姓风里来,雨里去,汗流浃背,每个月只赚到几千元辛苦钱,现在这里被骗要不回来,难道就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