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0 18:03:34来源:红网
我是郴州市苏仙区南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金桥苑(南街34号~46号)的一名居民。2004年,刘梦彪等18户在南街33~46号,建设底商住宅楼,该项建设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居民建房勘测定界图,郴州市规划局还以(郴规(建)审[2004]119号《关于刘梦彪等十八户居民南街联建底商住宅楼的方案批复》)的文件给予了复函。
由于内部拆迁户之间在分配问题上产生一些分歧,导致该底商建筑被迫停工,后经南塔街道办事处于2013年7月31日组织拆迁户召开协调会议,并达成相应协议。协议签署后,仍未能启动施工程序。为做好民生工程,安置好十八家拆迁户,让我们回归正常的生活秩序,政府决定重新启动程序。2014年9月17日,在南塔街道办事处的调解下,南塔街道办事处引进郴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何纯钢,对底商住宅楼进行重建。在三方参加的重建会议上,由南塔街道办事处作为甲方,刘梦豹(拆迁户代表)作为乙方,南塔街道办事处引进的郴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商,三方签订了《南街黄金桥十八户未完工建楼房拆除补偿协议书》,甲方为南塔街道办事处,签字人为南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及郴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何纯钢,乙方签字人为刘梦豹。三方共同达成协议,其中主要的条款是: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后的26个月交房;承诺拆迁户周余信、曾祥兰、邓志明等7户由甲方负责安置,如安置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负责调处,与乙方无关。
2016年11月,房屋建设竣工并按照协议条约交房,但实际情况与协议天差地别,存在很多遗留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有这样三个:
一、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证件均无法办理;二、截至目前还有三套房至今未收房;三、车库未完工,如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水、电以及门均未按照设计要求完工。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拆迁户多次找到郴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何纯钢,但何纯钢每次皆以各种刁难手段回避、逃避,拒绝协商解决。之后,我们通过多方调查,证实开发商何纯钢只是挂靠郴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人并不是安厦公司的股东、或正式职工,且无建设施工、开发等资质。而何纯钢建房、卖房,根本没有取得土地挂牌、规划、建设、销售等合法手续及各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件。我们又多次寻求当时的甲方既南塔街道办事处,希望联系何纯钢协商解决问题,办事处以当事人更换为由,迟迟不召集何纯钢协商处理,故,一项关系重大民生的房屋所有权证、居住环境的诸多遗留的问题,就这样一直拖着,一拖五年。今年最近一次找到南塔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南塔街道办事处仍不出面协调处理。5月29日,我们拆迁户以《关于请求妥善解决南塔黄金桥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的报告》直接呈送至苏仙区政法委娄底,领导热情接待了我们,并在报告件上批示,请相关人员会商处理。但是,南塔街道办事处仍以当事人调离为由,问题再次拖延不办,不了了之。
原来,南塔街道办事处答应帮我们申请筹建“爱心房”,哪里会想到,南塔街道办事处给我们选定的开发商,竟然是一家挂靠他人资质的冒牌开发商,所签的协议,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竟然变成一张废纸。更令我们焦虑不安的是,三证今办不下来,我们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年、哪一天才能盼到办好三证的哪一天?我们带着巨大的疑问质疑有关职能部门?原本一个好端端的民生工程,为什么会成为一个祸害老百姓的违章建筑!
对此,我们请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我们18户拆迁户主持公道,维护我们应有的合法权益。现在,我们提议,以南塔街道办事处(因为开发商不是甲方,所以南塔街道办事处应为责任主体)为甲方代表,召集我们18户拆迁户、开发商何纯钢三方代表进行会商,妥善处理好南街33~46号,建设底商住宅楼的诸多遗留问题,实实在在地让徒有虚名的“爱心房”,変成货真价实的“暖心房”,把棚户区改造“民心工程”做实、做好,让政府真正成为“不忘初心”的实践者,让我们广大拆迁户享受更多的幸福感!
本栋楼房业主代表:刘梦彪
二0二0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