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8 00:11:04来源:红网
请求继续根据“2014年株洲市解决城区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会议“精神、政策处理天元区瀚水栗源小区业主办证交税的报告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们是株洲市天元区瀚水栗源小区的业主,2008年至2011年期间,我们通过在天元区部分征地拆迁户处购买其安置房购房指标,购买了株洲市天元区瀚水栗源小区房屋。因瀚水栗源小区为安置房小区及其他原因,我们的房屋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2014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开展“民生100”工程,着力解决城区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融易新媒体,我们本可在此次绿色通道中办理房产证,但因原出让指标的拆迁户拒不配合我们进行安置购房协议更名(原政策要求必须以拆迁户名义签订安置购房协议),致使我们房屋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后绿色通道关闭,进一步导致我们无法通过原程序办理房产证,故我们只能通过司法途径确权办理房屋产权证,现我们已取得法院生效判决,但是几个部门拒绝替我们按2014的绿色通道的流程办理房产证
综上,我们认为,本就是同一个小区同样情况的业主,我们却需要违背客观事实缴纳数十万元的税费,实在有失公平、公正,也违背了政府执政为民、为人民谋利、解决民生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难题的执政方针,故请求市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虑我们瀚水栗源小区房屋的实际交易情形和家庭情况,批准我们按照原2014年解决城区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办理产权证业主的标准缴纳税费,让我们与小区其他已经领取房屋权证的业主一样,能拿到自己房屋最基本的权属证明,给我们一个安心的家!
请求领导予以处理,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