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16:52:18来源:红网
我是怀化会同县一企业退休工人,考虑到以后的老年生活及老年身体健康等问题,2019年我们一家人怀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和梦想,拿出大半辈子的积蓄,并在银行贷款几十万,在学府一号购买了一套电梯房。如今房子初部建成,发现小区房子问题多得出奇,甚至不按设计蓝图办事!而且经过几次业主与开发商及相关部门的协商都未得到解决。
比如:
一、我们小区的电梯房基本是17层,两台电梯按审批蓝图和设计图,明确标明一台是消防电梯,一台是担架电梯,现在竟然全部换成了尺寸为150*160*220的奥的斯普通电梯。业主反映情况后,相关部门回复的内容是:“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4.2条的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但由于该条款不属于强制性条文,且没有对可容纳担架电梯的规格和尺寸提出具体要求,在实际操作中,电梯产品标准与工程技术标准协调也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在实施过程中真正予以落实的确实不是很多。目前,我国仅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对担架电梯做出科学的规定: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轿厢最小尺寸不应小于1.50m×1.60m,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该标准实施日期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学府壹号一期建设项目的担架电梯的载重量、轿厢最小尺寸及轿厢门净宽都满足规范要求。”
请问决策层相关领导,150*160*220的电梯能放得下担架吗?“你们说没有对可容纳担架电梯的规格和尺寸提出具体要求,在实际操作中,电梯产品标准与工程技术标准协调也需要一个过程。”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25.1-2008作废了吗?如果担架电梯还没有出台新国标,这个文件应该还有效吧?
二、卫生间设置极不合理。如今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下层排水的设计,不知道这种设计是如何在我们县通过审批的?根据你们提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说明: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因施工质量差而发生漏水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等问题也很严重。因此,本条规定不得将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4.5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说明:在跃层住宅设计中允许将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或餐厅的上层,尽管在使用上无可非议,对其他套型也毫无影响,但因布置了多种设备和管线,容易损坏或漏水,所以本条要求采取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减少或消除对下层功能空间的不良影响。
三、根据你们提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8.2.8条,污废水排水横管宜设置在本层套内;当敷设于下一层的套内空间时,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其清扫口应设置在本层,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和采取相应的防止结露的措施。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宜每层设置。说明:8.2.8推荐住宅的污废水排水横管设置于本层套内以及每层设置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是为了检修和疏通管道时避免影响下层住户。同层排水系统的具体做法,可参考协会标准《建筑同层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247—2008。排水横管必须敷设于下一层套内空间时,只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才能在排水管道发生堵塞时,在本层内疏通,而不影响下层住户,例如可采用能代替浴缸存水弯、并可在本层清掏的多通道地漏等。此外,有些地区在有些季节会出现管道外壁结露滴水,需采取防止的措施。而我们学府一号的卫生间是直接在下家的顶板上,如遇自家厕所出现堵塞或漏水,还得到楼下邻居家拆别人家的装修,修自家的污水管道……请问这样做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