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00:16:13来源:红网
尊敬的长沙县党和政府及各级领导们,你们好!
2020年7月11日晚大风将大树吹倒砸坏我家房屋(位于长沙县榔梨镇和平街68号)!7日12日一早社区领导带领县园林局十来个人及设备来到现场,经过一上午将所倒树木切断运走;国有财产是己处理了!但剩下我家被大树打坏的房屋确至今无人来处理!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八条(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枚)森林,草地……,国有土地上的树木(七、八十年代的绿化树)是属于政府管理的!现在砸坏的房屋处于日晒夜漏的状态!多次经受暴雨灌入屋内!我们多次向市政府(12345)热线以及街道社区反映这事!但至还无人来修复!我们政府一贯要求中国老百姓学法、守法!今天当问题出于在自己(政府)身上时,为何法律意示就如此淡溥?责任在政府的事,为何还要老百姓左请示,融易新媒体,右报告?老百姓能经得这样折腾吗?
我们只有一个要求,我们都是老弱病残了,只要求责任部门出面来修复因7月11日晚大风导至大树砸坏的房屋!无需他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