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01:17:34来源:红网
尊敬的云龙示范区教育局领导:
2018年株洲市出台的《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株教发【2018】4号文件中规定经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就读。
经认定的紧缺急需、贡献突出的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免试”的原则,统筹安排,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
本人是株洲市人才办认定的第二批高层次C类人才,现就职于示范区职教园,因工作原因举家搬迁至云龙示范学府华庭。但小孩的入学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为更好的投入工作,服务云龙,融易新媒体,建设云龙。请问示范区教育局是否能按文件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