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30 22:34:10来源:红网
本人于2015年11月在衡阳市政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香山明珠楼盘购买房一套,于2017年5月接到通知说可以收房了(因第一套房,不懂,其实是没达到收房要求的)在此情况下开发商说必须缴纳房租维修基金和契税才能拿到钥匙(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这些是自己可以去交的,也急着住房,从农村来还租着房子)在缴纳了房租维修基金及契税合计24312元拿到了钥匙,在今年我小孩马上要出生了想着要入户口了,需要的资料,查询了,自己房屋维修基金及契税都未缴入相关账户,我于2020年7月27日去办公室找了当时收取这个资金的会计,他对我说交是现在交不交,退也不可能退(本小区已经有人交了物业维修金的)昨天也陆陆续续打了衡阳市税务局,蒸湘区税务局,衡阳市税务稽查局,都到的答复都是不归他们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只能管企业不会管个人,叫我们自己去协商,协商找了爬出所的人来,来了走了一下过场就走了,自己协商,我们老板姓自己协商的过来,我们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去麻烦各职能部门吗?我们去协商,开发商说我们冒事,报警赶人,试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怎么办,祈求政府能给个解决的好办法。难道这个事情就真的不属于任何部门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