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2 00:06:50来源:红网
请求按国家标准补偿个人修通村道的报告
上级政府领导:
我系涟源市湄江镇马方溪村四组村民龙新国,男,1951年出生,身份证号码:4325031951092*****。手机:187****3306。1998年因我村没有公路,1000多人出行不便,对房屋建设发展经济带来极大的阻力。于是三组人民接通了外乡公路,1000余米,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而我有所思,想接通三组的公路,因此在组内自筹3000余元做为接通三组公路的搭火费签订协议,同意修路,正月初二正式动工,至正月十四龙丙山打炮时不小心,铁锤砸在龙干国背上,龙干国当时火起,丢下钢钎不干了。停工半个月无人过问,我想为了大家的方便一个人坚持,不畏天晴下雨,整整三年,终于修通了800米长的公路。曾多次向镇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至今无果。今年四月镇政府派康靖喜同志到了我村,他一个人看了一下,没有什么回音。几天后我去问支书吴思,支书的回答说是我闹事要用车子压死我,我无处可想,为民修路,得不到经济补偿,反遭侮辱。为此,特报告前来,请求政府领导按政府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为盼。
此致
敬礼!
报告人:龙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