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7 07:15:18来源:红网
塘渡口镇联合村委于2017年9月28日。借本人资金55000元。用于联合村打土方。一直到去年6月份没有归还。经法院调解应归还余下本息6万元整。于2019年9月26日还款3万元,余款3万元应于2019年底清偿。可联合村委于9月26日归还3万元后。余下3万元至今未还。原来的村支书于去年年底被撤职,新来的村支书不同意偿还。本人由法院告知联合村原支书于(2016)湘0523民初185号案件中已经被定性为失信人员名单。曾被法院张榜公告,可是他于2017年中期在村委换届选举中,被镇党委任命为联合村村支书。塘渡口镇党委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联合村委为什么可以欠债不还,镇领导不闻不管,老百姓的血汗钱应该问谁!塘渡口镇政府回应说是假公章,请问镇政府是否做了司法鉴定,如果证明是假公章,融易新媒体,那么是否有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塘渡口镇政府没有做过司法鉴定,那么就是胡作为的表现,联合村2017年中才成立,九月份就有了假公章?塘渡口镇政府避重就轻,怎么不回答任命失信人员为村支书一事,其中是否有人违法乱纪,最起码也是失察的责任,为什么没有人追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