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0 16:24:02来源:工人日报
为了市场推广,不少APP利用各类优惠措施和“薅羊毛”规则吸引用户。但等到消费者掏了钱、办了会员,则面临规则说改就改,当初承诺的优惠说没就没的情况。律师指出,一些APP打着“创新”“升级”的幌子,单方面随意更改规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终究要建立在遵循法律和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的基础上。
“强行将精品课贬值为廉价的‘口水课’”“以系统升级为名,违反购课合同,强行增加有效期”“承诺先消耗赠课,后消耗合同课时,现在反向操作拒不承认”……5月末,张女士将线上教育机构哒哒英语投诉至“聚投诉”平台,累计获得75件联名投诉。截至7月6日,联名解决量仅有3件。
条款说变就变,规则说改就改,在各类购物、娱乐、教育等APP盛行的当下,不少消费者被商家单方面擅改规则搞得团团转。此前引发关注的爱奇艺超前点播案中,爱奇艺在原有的VIP条款之外增设了“VVIP”条款,引发纠纷。如何在新的经济业态下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刚充完值,说好的优惠就没了
为了市场推广,不少APP利用各类优惠措施和“薅羊毛”规则吸引用户。可等到消费者办了会员,花了钱后,规则说改就改,当初承诺的优惠说没就没。
“宝妈”杨丽(化名)去年12月购买了某线上教育APP“打卡0元学课程”,当时页面说明中明确一年之内打卡306天全额退款,且可成为其终身VIP。
今年5月,杨丽发现,该APP擅自更改了打卡规则。“强迫客户更新,否则不可打卡。但更新之后难度升级,体验感很差。”
6月1日,系统再次要求升级。杨丽发现,不仅打卡难度再次上升,而且原来承诺的终身VIP也被取消,自己变成普通用户。杨丽多次找客服反映,一直没有得到回应。“这种行为太令人气愤,简直为所欲为,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杨丽说。
不仅是在线教育平台,一些视频、游戏、购物等APP也存在未经消费者知悉或同意便擅自修改服务条款,导致其权益受损的情况。
肖女士是一款游戏APP的老玩家。她说,6月底该APP在未通知玩家的情况下更改初始操作,强制玩家领取卡牌。这一更改直接导致她部分账号不可登陆。她向客服持续反馈5天,但并未得到回应,其间,肖女士所持的几个账号总贬值约3000元。
消费者乔梁则认为自己被网上购物平台“套路”了。“当初平台承诺,开通月卡,大额优惠券每天可领一张,我觉得合适,就开了。可只过了4天,规则就变了。”乔梁说,平台不断修改月卡可领大额优惠券的数额,一开始一个月减少20张,没过几天又减少了5张。
乔梁对此感到气愤:“改规则也要等我这个月满了吧?要是当初开卡时直接说明只能领5张优惠券,我根本不会开。”
同样被“套路”的还有消费者秦飞。秦飞投诉称,某购物APP此前推出抵扣金活动,根据其宣传内容,抵扣金在购物时可直接抵扣50%的总金额。通过拉新人等方式,秦飞积累了70.74元的抵扣金,但在实际购物时却发现APP已将规则修改为只能抵扣全单的20%。
“创新”“升级”幌子下是否涉嫌欺诈
规则改得如此“随意”,制定规则本身需不需要有规则?
秦飞认为,APP事先没有任何说明和通知,擅自变更使用规则,涉嫌虚假宣传。“诱骗老客户帮其拉新,又不兑现承诺,欺骗消费者,平台理应给出合理合规的解决方案。”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同时,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APP单方面做出的变更,对用户不能直接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用户同意,不能直接强制要求先前的用户直接适用,应当按照旧规让用户有权选择。”王雨琦说。
此外,电子商务法第34条也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
“中途擅自修改或者停止服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涉嫌欺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要求平台退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雨琦说,“商家不能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裁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