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2 03:45:48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中新融媒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袁某奎、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据了解,袁某奎、张某自2018年9月经人介绍购买手机注册成为“赚多多”第7级会员(ID6184)与8级会员(ID6234),后积极通过讲解奖励制度等方式发展会员。二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抓。
3人参与“赚多多”传销组织被判缓刑
据《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战国辉(另案处理)在其经营的山东福瑞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创办了“赚多多”网络平台,该平台要求参加者购买载有“赚多多”APP手机(单价3980元)获得加入资格,向社会宣称与各大搜索引擎合作,开展广告销售运营及广告推广服务工作,靠点击量和浏览量赚取广告费。该组织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主要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骗取财物。
至2018年11月,被告人袁某奎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8层级300余人;被告人张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5层级140余人。此外,被告人李某孝自2018年9月经被告人张某介绍注册成为该组织第9级会员(ID7237),后伙同被告人袁某奎、张某积极宣传发展会员。至2018年11月,被告人李某孝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5层级70余人。
2019年5月8日,被告人袁某奎被青岛铁路公安处莒县站派出所民警抓获;5月9日,被告人张某、李某孝被宁阳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案发后,被告人袁某奎向宁阳县公安局退交赃款5万元。被告人张某向宁阳县公安局退交赃款4.7557万元。被告人李某孝向宁阳县公安局退交赃款2.5万元。
最终,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袁某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二、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李某孝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山东福瑞堂公司负责人等被列为网逃
据悉,2015年9月14日,战国辉、高峰等人在山东省注册成立了山东福瑞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堂公司)。2018年7月,战国辉等人依托福瑞堂公司,并设立“赚多多”网络平台。
天眼查显示
据天眼查显示,山东福瑞堂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实缴为0,该公司战国辉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庞东梅是监事。该公司2019年7月12日与2018年12月15日分别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此外,中新融媒在一家名为“山东福瑞堂公司”网站发现,此前山东福瑞堂公司推出一款名为“钱多多”的刷钱“神器”,该“神器”盈利模式分为被动收入,每天自动点击广告来赚取80-100元不等的收益;主动收入:推广可得佣金,推广一个客户购买激活后返购机(3980元)5%佣金约200元。然后每10天一返200元。客户推荐客户(你的二级)返购机3980元的3%约120元,每10天一返。客户的客户(你的三级)返购机3980元1%约40元,每10天一返;广告佣金:举例你的客户每天点击广告佣金为80元,你会得到80元的5%的广告佣金约4元,这个是每天都返,只要你的下级有点击广告了,你就会有5%的佣金,二级为80元的3%,三级为80元1%;团建奖励,具体咨询您的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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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赚多多”平台还有一种“金融理财”奖励,会员如果把从“赚多多”平台内的钱不提现,每个月就可以获得6厘到1.2分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