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14:38:25来源: 防骗先知
融易新媒体,周希俭携手安永再起传销新盘" _ crossorigin="anonymous" data-="" data-fail="0" data-ratio="0.6769825918762089" data-s="300,640" data-type="png" data-w="517" src="https://www.ryxmt.com.cnhttps://www.ryxmt.com.cn/uploads/allimg/200520/14395L102_0.jpg" />
但几个月前,周希俭宣布和汉德森停止合作,转投安永(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0日,viiva入驻安永(中国)推出社交电商新零售消费创业平台viiva购,viiva购的说明是,平台链接全球知名电商平台,如京东、淘宝、亚马逊、美团、饿了么、携程,省去下载多个app的环节,让购物更加方便快捷。 点评:这个理论是不可能成功的,一个电商平台没有自己的app,就等于把自己的命门交给了别人,一旦别人限流,或者关闭连接,就等于走向死亡。 viiva购商城模式“拼团+抢购+返利”销售模式,实行的是消费理财的那一套理论。 加入viiva购,成为vip之后,就会生成自己的二维码,然后用二维码发展30个下线会员,就可以升级导购,导购在培养十个导购就会升级超级导购,可以到到自己一二级下线5%的提成,发展下线越多,级别越高,提成也就越多。 根据2005年国家颁布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不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不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不法利益的。
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团队计酬,发展人员牟取暴利。VIIVA购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据悉,周希俭曾在安利受到系统训练,进入如新后,曾经担任如新全国首批销售总监,后来加盟中脉,这些公司都有涉嫌传销的新闻出现,此次简立信(安永中国的董事长)与周希俭合作,会给安永带来怎样的风波?安永出借直销牌照给周希俭又会起到怎样的效果?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