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22:54:44来源:融易新媒体
5月8日,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传销案的判决书。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两名男子因参加“吕家传”传销活动,发展下线30余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8日,吕某、应某注册成立无锡市同诺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9月,吕某、应某、张某等人注册成立郑州市吕家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经营“吕家传”冷敷贴(以下称:吕家传膏药)。
2017年5月份以来,公司要求认购550元、2700元、14000元、55000元吕家传膏药分别成为“天使”、“合伙人”、“董事”、“官方”级别代理,认购98万元发展下线200人成为“联合创始人”级别代理,相应认购吕家传膏药的价格为每盒110元、90元、70元、55元、48元,零售价格为每盒150元。
“联合创始人”和“官方级别”代理可以无限制发展同级和下级代理成为自己的下线,“董事”、“合伙人”只能发展下级代理成为自己的下线,最低层的“天使”不能发展下线;不同等级的代理可以赚取“吕家传”膏药差价。
该公司设置返利周期清零,诱使各级会员不断拉人及加大投入来提高自己的认购金额,以达到在每个周期获取最大分红返利,同时设置按层次由高到低的逐级返利模式,层级越高,返利越高,另外还设置“顶层设计”奖励,以保证每个高层级会员在其直接下线的返利比例与其持平时,仍然可以获取巨额的不法获利。
同时,官方、联合创始人级别代理认购5万至1000万元,融易新媒体,按照月销售奖励,以9%至22%的不等比例返利。通过公众号搭建吕家传APP平台,建立微信群鼓吹疗效、分享经验、炫富、炫业绩,成立讲师团队以招商会形式巡回宣传,引诱发展会员。
2017年7、8月份,经欧阳某介绍被告人朱某利、李某飞先后加入该传销组织,朱某利为李某飞的下线,李某飞为“联合创始人”代理,朱某利为“官方”代理。
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朱某利通过微信即时网络聊天和面对面口口相传方式发展下线,共发展下线33人。朱某利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4人,李某飞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5人。
博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飞、朱某利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各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