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09:09:58来源:融易新媒体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显示,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7起药品、1起医疗器械和2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其中,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被点名。
通报显示,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药效猛,见效快,贴上后腰不疼,膝关节轻松多了,肩周炎全都好了”等。记者查询发现,这不是外用无敌膏首次上榜,此前在2013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通报中也因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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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9起虚假广告分别是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血八味片”;辽宁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定痛片”;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炎镇痛膏”;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芪蛭通络胶囊”;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丹蓝通络口服液”;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鞭胶囊”;山西圣彼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部解压器”;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昂立一号牌益生菌颗粒”;安徽省芬格欣普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芬格欣牌芬格欣口服液”。(春城晚报 记者欧阳小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