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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金不欢。
前不久因为裸聊敲诈的事,我被警方抓获,羁押在看守所,整天闲得发慌。还好二弟利用五一假期,每天都来和我聊天,才没有那么无聊。
我是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抓获的,现在非常后悔。为了争取宽大处理,我就利用终结诈骗再给大家爆料一种新型的敲诈,这种敲诈披上合法的外衣,很难被法律处理,但是却十分流行,不少人损失惨重。我把叫他叫做“套路买”。
之前,我做过一段“套路买”。现在回想起来,还特别想念那段日子,也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舒服、最享受的一段日子。因为那个时候,我每天的工作就只有三件事——旅游、逛街和赚钱。
我随身带着一张中国地图,觉得哪个地方好玩,就直接奔向那里。但是去了那之后,我先不去景点,而是先去逛街,而且专门去那种大型商场,最好是能够卖进口商品的地方,比如进口的红酒、奶粉、巧克力等等。
我一身穿的都是名牌,举止又非常得体,所以很多老板一看到我过来,都会殷勤的跟我介绍各类商品,但我不会很着急下决定。
我一般会告诉老板,自己要挑些贵重的礼物给领导送礼,不怕多花钱,只要是拿得出手的,都可以拿出来,我绝对不还价。这个时候,很多老板就会把压箱底的货物全部拿出来给我介绍。我看完之后,就会兑现承诺,无论是上万一瓶的洋酒、几千一瓶的红酒,或者是几百一罐的奶粉,几十一盒的巧克力,只要我看上的东西,绝对不讲价,特别是那些昂贵的洋酒、红酒,有多少我就要多少。一算账,少则五六千,多则三五万。价格我一点都不在乎,潇洒地刷完卡,让商家出完收据、发票,然后我就在商家千恩万谢中,扬长而去。到了宾馆,放下货物,再把藏在衣服里面的针孔摄像头拿出来,把购物的完整视频导出存好,我就开始下一环节的工作了,那就是使用宾馆座机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电话。举报什么呢?就举报商家销售的进口商品没有贴中文标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进口商品需要粘贴中文标签,否则就属于违法,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品价款的十倍赔偿。而我在商店看上的那些商品,都是没有贴中文标签的。这些商品大多会被老板放到仓库,一般只卖给熟人,但遇到我这种连价格都不讲的,往往也抵不住诱惑,直接就卖了。估摸着食药监局的人快到现场了,我就装几颗刚才买的巧克力,悠哉悠哉走到刚才的商店附近,一边吃着柔滑、美味的巧克力,一边欣赏食药监局的苦逼“公仆”们在现场执法,固定证据。等这些公仆们忙完,我就在附近找点当地的特色美食,好好品尝一下,然后再回去睡一觉,给食药监局的公仆们一点整理材料的时间。因为只要食药监局的人一介入,就证明他这个商品真的有问题,到时候也能成为支持我的有力证据。
美美地睡了一觉之后,我就会带着购物发票、购物的全程录像视频和起诉书去当地法院起诉。我手里有一整套的起诉状模板,制作非常精美,只要填写上这些卖家的信息就行了。再加上这些年我和各地法院几乎都打过交道,立案的流程比律师都还楚,起诉自然也就轻车熟路,融易新媒体,连律师费都省了。我起诉什么呢?就起诉商家卖给我的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签,同时主张三件事:第一是退款。第二是购物价格的10倍赔偿。第三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些主张简单明了,条条都有法律条款支撑,证据也扎实充分、非常连贯,连法官都无法辩驳。接下来,我就要给法官留一点时间,让他们加班加点去走立案程序、通知被告。我则利用这一段时间去当地最有名的景点好好转悠转悠,给自己心灵放个假,准备接听被告的电话。因为被告遇到这种事,明知自己理亏,一般会走调解程序。我开始的时候,自然是不答应的,必须要求退款、10倍赔偿、对方承担诉讼费,并告诉他们,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维护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不让他们这些唯利是图的商人有漏洞可钻。有的时候,我自己都会被自己的义愤填膺、正义凛然所感动。
当然,对方只要随便说两句软话,我就会借坡下驴,和他们谈和解的条件了。毕竟,诉讼程序又臭又长,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就是要钱。根据我之前的实战经验看,商家为了息事宁人,不被食药监局追究更多的责任,大多会接受5倍价格的赔偿。按最低消费5000元计算,我在一家店就可以拿到2.5万的赔偿金,有的卖我三五万东西的商家, 要赔偿20万左右,真是躺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那些之前购买的高品质红酒、洋酒、巧克力,我全部都可以独自享用,不用退还,实在喝不掉的,就到路边回收礼品的小商铺低价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