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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网络事件:维权调查:培训机构停业家长被“转课”还要缴“转会费”(2)

时间:2020-05-02 08:41:22来源:融易新媒体

此外,对于明兮大语文出现的停业和转课现象,记者从《启信宝》APP查询了解到,“明兮大语文”的运营主体为北京有师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王嘉树,向6到12岁的学生提供大语文小班课。今年2月14日,明兮学堂微信公众号发表了王嘉树的《给明兮家长的说明信》,信中提及明兮大语文的转课事宜,转换时间为2月13日至2月20日,有20多家在线教育产品进入了选择列表。

记者了解到,明兮大语文的课程可转换到豌豆思维、河小象写字课等教育机构,但好多课程都属于录播课,且每一家的兑换规则均不一样,并不能等量转换。截至目前,还有大部分家长并没有在转换时间内兑换完课程,剩余的课程包已直接被转换到豆神大语文机构中。对此,汪女士非常气愤,“实际上我买的课程包一节课都没有上,不让退款,换的课也都不好,太欺负人了。”记者随后试图联系明兮大语文机构的顾问和班主任,但均未能得到回复。此外,有师科技公司在《启信宝》APP的经营预警信息中也显示,该公司在2020年2月14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专家:消费者可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合同并退款

原机构不知去向,家长想退款也始终得不到回应,对于被动“转课”以及需要缴纳大额“转会费”的现象,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杨吉明律师表示,培训机构不退款只接受转课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他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此《合同法》亦有规定,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杨律师表示,原培训机构停课后,家长们认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而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家长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同时,融易新媒体,原培训机构将剩余课时转给新的机构应得到家长的同意,“家长的同意”是培训机构将自身债务转移给第三方时生效的要件。此外,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属于消费者的生活性支出,即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如家长不认可“转课”“转会”,则有权要求原培训机构退还课时费并承担违约责任。杨律师还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同时保管好自己的转账记录,而当家长们采取诉讼等手段进行维权时,若最终培训机构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胁迫交易行为,家长可依据上述条款起诉至法院主张合同可撤销,但撤销权应当在一年内行使。

热点网络事件:维权调查:培训机构停业家长被“转课”还要缴“转会费”

关于明兮大语文的转课协议

据记者了解,目前类似的预付消费乱象和风险隐患已经引发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4月16日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发卡企业面临经营困境,衍生相关风险,单用途卡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同时,《通知》提出,针对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不同行业的特点,梳理发卡行业和企业兑付风险先导指标。高度关注停止经营、消费纠纷频发、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摸清风险底数,力争把风险控制于源头、化解在早期。此外,《通知》还专门强调:“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或企业,基于客观实际,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对假借疫情影响,违规开展单用途卡发行和服务等行为的,加大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避免形成‘破窗效应’。”“对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配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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