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8 09:34:06来源:融易新媒体
“虚拟货币的投资虽是个人自由,但国家对此类货币持否定态度,对此类投资须保持高度警惕,最好不要碰。”中国监管机关频频发话,与发布有效的禁止政策和监管是有其道理所在。
如何警惕消费返利与虚拟货币骗局?
“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案手段。”相关人士表示:“不法集资犯罪主要集中在资产管理、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领域,犯罪嫌疑人借助互联网和经营模式的变化,不断翻新犯罪手段,网络化、跨区域化的特点更加明显,涉及人员和资金规模趋多。传销犯罪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城和消费返利领域,同时借助虚拟货币、慈善互助、原始股投资等幌子的新型网络传销活动蔓延迅速,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和利诱性,社会危害严重。”
那么,消费者如何杜绝此类传销与不法集资犯罪骗局呢?对此,社交财经温馨提示:不法集资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名目诱骗公众上当,越来越多的案件体现出攀附国家政策,以国家倡导的创新、扶贫、慈善互助、养老等政策为幌子从事犯罪活动,欺骗性越来越强。
其中有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