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7 22:33:41来源: 清扬君
近日,有消费者向清扬君爆料称,“幸福狐狸”广告违法被罚款22万后,依然不改,继续宣传。
企查查数据显示:广东幸福狐狸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幸福狐狸内衣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东幸福狐狸内衣设计有限公司(本文统称“幸福狐狸”),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韩雪。
处罚决定书《穗云工商处字[2018]2460号》显示,2018年8月1日,幸福狐狸因公平交易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被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22万元。
具体处罚内容详情如下:
1、幸福狐狸于2016年9月起,在公司官网宣传“广东幸福狐狸内衣设计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管理架构为一身的全品类内衣集团公司”、“幸福集团”、“幸福狐狸内衣采用德国呼吸肉硅胶、金玉蚕丝面料。目前此项技术在国内为初列”。
针对幸福狐狸的虚假宣传行为,白云区工商局责令幸福狐狸停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2、幸福狐狸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间在公司官网“创业故事”栏目以受益者的名义发布25名代理成功创业故事作推荐证明。另于2018年4月底在该网站“招商加盟”栏目发布“为什么要加盟幸福狐狸内衣?七大代理优势…03低门槛,无忧投资;04轻松开业,稳健收益…06高利润,稳定收益;07不怕风险,不惧竞争。”含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且该栏目页面中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针对幸福狐狸发布的招商广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和以受益人名义做推荐等行为,白云区工商局责令幸福狐狸立即停止发布招商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万元。
就在前几日,有权威媒体报道:在幸福狐狸官网上,很多新闻和公告依然以“幸福集团”自居,而“创业故事”里以受益者的名义发布25名代理成功创业故事作推荐证明的文章至今未删除。
而且,据媒体报道,幸福狐狸在官网上,公然宣传“与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分公司等公司以及外交部达成战略合作关系。”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而关于幸福狐狸与北京同仁堂的合作,已有多家媒体曝光实则是一场闹剧。
2018年8月8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开“辟谣”称,幸福集团在2018年8月5日于香港亚洲博览馆召开的“中国梦 世界梦 幸福梦”经销商万人大会中,擅自使用同仁堂北京公司关于保健食品批件、发明专利以及同仁堂健康研究院获得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等信息,并且宣传带有北京同仁堂logo的“燕麦营养代餐饼干”。
媒体记者还发现,在幸福狐狸官网“XFHL代餐饼干”的宣传页面上,产品包装上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
就在今天,清扬君再次打开幸福狐狸官网时,发现很多地方的“幸福集团”已经更改为“幸福狐狸”;“创业故事”栏目已经删除;战略合作伙伴中的“外交部”和“同仁堂”LOGO及内容也都已经删除;“XFHL代餐饼干”已暂时从产品中心暂时“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