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在原阳县4名儿童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身亡3天后,有自称媒体记者报警称“被殴打”。这些天,舆论高度关注。对此,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专访了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军。
记者:在原阳盛和府工地“4·18”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4名儿童不幸身亡,社会公众深感痛惜。能不能介绍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
答:该起事故的发生,非常令人痛惜!这是因为重型自卸货车倾倒土方时,4名儿童在工地玩耍被压埋窒息,致其不幸死亡。4月21日下午,4名不幸身亡的儿童均已安葬。目前,家属情绪稳定。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4月18日17时10分左右,在原阳县盛和府工地土方堆放场,挖掘机司机彭某雨在清坑作业时,发现土方中有1具儿童尸体,即报告给土方整理单位法人代表吴某杰。吴某杰报警。原阳县公安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并在附近村庄开展排查。在寻找该名儿童家长过程中,与该工地紧临的原兴办事处温庄村村民反映:共有4名儿童失踪。新乡市、原阳县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在事发地及附近村庄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组织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健等部门赶赴现场搜救。通过积极开展抢救,至22时40分,又陆续从土方中找到3具儿童尸体。
经询问、现场勘验、调取有关资料,公安机关确认:4月18日15时51分刘某邦等4名儿童在原阳县原兴办事处温庄村村内南北水泥路上玩耍;15时52分沿南北水泥路向北走;16时23分陆续在工地东南部的土坡高处出现,依次滑下,在附近玩耍,边玩耍边向北走;16时30分向案发现场方向走去,离开视频监控范围。16时49分,司机时某盼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驶往案发现场卸土;16时56分,司机蔺某创驾驶另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驶往案发现场卸土,司机彭某雨驾驶一辆挖掘机向案发现场驶去,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在上述两辆重型自卸货车倾卸土方时,没有安全员在车后指挥。货车司机也未观察到车后有玩耍的儿童。17时许,挖掘机司机彭某雨进行清坑作业,挖出一名儿童。
经查,该项目开发方为新乡市众孚置业有限公司,土方整理单位为新乡市群英租赁有限公司。4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8名开发及施工人员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这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是怎么处置的?相关人员承担什么责任?
答:次日凌晨1时30分,新乡市、原阳县连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事故处置工作,全面开展事故调查,要求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事故现场和该建筑工地进行全面勘察。公安机关负责对4名死者进行尸体检验、死因鉴定等。
经事故调查督导组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原因是:(1)该项目没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属于违法施工;(2)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施工围挡设置存在缺陷,个别处有损坏豁口,儿童能够进出;(3)施工车辆作业不规范,运土重型自卸货车倾卸土方时,后方未设置安全观察员;(4)施工场地安全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原阳县委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某安和安全股股长王某刚予以免职,对县城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某义启动问责程序,待该案查结后,将依据最终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月20日晚,新乡市众孚置业有限公司和4名亡故儿童的家属签定了赔偿协议,并将赔偿金当场赔付到位。4月21日下午,4名儿童尸体在原阳县公墓安葬。
记者:4月21日,有媒体人员报警称,“在采访期间被殴打”,当时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调查结果?
答:“4·18”事故发生后,原阳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处理亡故儿童善后事宜。4月21日15时35分,原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对方自称王某强。报警称,媒体人员欲进入原阳县公墓采访,被阻拦殴打,手机被抢,眼镜被打碎,手臂有擦伤。原阳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公安人员到达现场时,报警人王某强等人已经离开现场。4月22日,办案民警与王某强取得联系,通知其配合调查,伤情可委托法医鉴定。王某强称,自己已离开郑州,返回成都。如果需要,可以返回原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4月23日,王某强在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陪同下,到达原阳县接受公安机关询问。王某强自称是成都商报采编人员,但没有记者证。王某强称,4月21日下午,他与其他媒体人员一起,乘车到原阳县公墓采访,在公墓门口遇到多人阻拦。当时,双方都没有控制好情绪,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他的手机掉在地上,被一名男子用脚踢开并捡走。其他媒体人员贾某正在拍摄的手机也被人夺走。王某强感觉有人捶自己的后背,后来又表示“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