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14:36:09来源:融易新媒体
4月20日,演员李菁菁委托律师就因商品“菁菁的茶”加盟事宜引发的相关问题发表律师声明:
第一,瑞今尚品公司由委托人及其他三名股东于2019年3月21日出资设立。委托人为影视演员,多年来主要从事演艺工作,长期在国外陪同子女读书,缺乏经营和管理公司的经验,且自2019年9月23日起不再担任瑞今尚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因此,委托人不排除自身用人不当、监管不力及瑞今尚品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够规范的可能性,对此问题,委托人会积极面对,及时处理。
李菁菁律师声明
第二,对于瑞今尚品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及履行《代理合作协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委托人已依法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并委托本律师进行前期梳理、调查、核实,融易新媒体,同时将视实际需要考虑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委托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代理合作协议》的约定公正处理,妥善解决。
第三,在展开内部调查的同时,委托人希望包括代理商在内的争议各方依法联系委托人或者本律师提供线索、反馈意见,协助委托人查清事实,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委托人尊重争议各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希望争议各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与委托人或者瑞今尚品公司展开对话,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委托人也不排斥争议各方采取致函、提起诉讼或者向有关机关反映等其他方式处理。如有其他知情人士掌握相关线索和信息,也希望能与委托人或者本律师联系。
第四,委托人尊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法规,且绝不推卸责任。如经调查证实瑞今尚品公司及相关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委托人将依法整顿、规范、追责,且愿意承担作为公司股东及前任管理人员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经调查证实瑞今尚品公司在《代理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确实存在违约等问题,委托人也将协调各股东积极处理,要求瑞今尚品公司依法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
第五,由于现阶段相关问题仍在调查与核实当中,委托人尚不了解全部事实真相。委托人希望有关当事人、知情人及关心、关注此事的人士都能保持理性克制,给予委托人了解情况、查清事实的时间,不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对委托人进行诋毁或者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