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0 20:07:55来源:融易新媒体
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
记者注意到,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当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然而,随着近些年电商、快递、外卖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禁塑形势也发生了不小变化,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显然迫在眉睫。此次“禁塑令”,相对于以前的版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次“完善和升级”。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也表示,与以往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相比,此次《意见》具有系统性、协同性、有序性的特点。《意见》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差异性,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区分重点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和相关县级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
禁止产销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针对塑料污染的问题,《意见》提出了明确的治理时间表,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同时要求,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其中,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意见》强调,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融易新媒体,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随即,记者随机走访了北京市多家连锁超市,发现其销售的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均超过了0.025毫米。而在一些农贸市场,塑料袋基本上是免费提供给购物者,厚度一般为0.025毫米。但是,也有一些商户提供的塑料袋非常轻薄,且在塑料袋上没有印制任何相关规格信息。
记者在某购物平台上发现,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以“丝”为单位,一位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袋子是按照双层计算,1丝就是0.01毫米。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仍有一些厂家在销售2丝的购物袋。
建立健全快递等领域企业绿色管理
两部门提出,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在不可降解塑料袋方面,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同时,针对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较为广泛的餐饮、酒店、宾馆等行业,两部门也提出了针对性要求。
《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