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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频发背后:该如何守护“头顶安全”?(2)

时间:2024-12-06 08:00:01来源:互联网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河南某小区物业负责人刘冰(化名)表示,物业常规做法是在小区张贴宣传单及在小区业主群里呼吁,具有一定效果。但是,由于高空抛物者本身道德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较差,且抱有侥幸心理,因此暂未完全杜绝。

刘冰表示,他们希望能够通过补充技术手段,如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和防护网等,以便在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时,能够迅速锁定并追究究竟侵害人的责任。对于一些老旧小区和低档小区,全部普及可能会有难度。此外,对高空抛物的重视程度也与不同物业方的认知程度也有关系。

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刘智(化名)表示,目前,相关法规中未明确规定物业必须安装高空监测摄像头。因此,在高空抛物发生时,较难找到责任主体,物业工作人员也无权强行进入居民家中。自从新规规定物业也要担责后,物业会增强责任意识,多一些防控措施。

沈腾认为,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多方面。首先,侵权人锁定之难。过往诸多高空抛物案例显示,明确究竟侵权人仿若“大海捞针”。若事发地缺乏有效监控覆盖、周边无目击证人,在高楼众多住户的复杂环境里,受害人受伤瞬间自顾不暇,难以即刻追溯源头,警方在非刑事案件初期侦查权限受限,难以及时完整入户排查,种种因素交织,使得锁定抛物者成了棘手难题,受害人追偿之路也因此布满荆棘,举步维艰。

沈腾还表示,责任顺位纷争不断,也是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在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时,责任顺位界定长期存在争议“泥潭”。过往类似案件屡现一审二审责任划分大反转情况,有的侧重物业担责,有的倾向业主分摊,标准模糊、摇摆不定。这既导致受害人求偿过程冗长、效率低下,又使得各方在履责时心存疑虑、相互推诿,严重阻碍高空抛物防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中原治安研究中心教授崔向前表示,高空抛物是摆在大都市社会治安治理面前的一道难题。尽管高空抛物行为在2021年就已遭纳入刑法,但公众对这一行为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依然认识不足。甚至,有些人认为高空抛物行为属于文明道德范畴的事情,很难与刑法相联系。

在他看来,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例时,会综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抛物场所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完整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据此对遭告人定罪量刑。公民应当充分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仅自身要杜绝这种行为,更要共同努力抵制这种行为。

专家:需要多方协同筑“安全墙”

沈腾表示,防范和治理高空抛物乱象,需要多方协同努力。他说,首先,居民作为居住单元的核心主体,强化自身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是防范高空抛物的“第一道防线”。日常对阳台、窗台物品的摆放做好整理,定期检查窗户、栏杆稳固性,老旧设施及时修缮更换,防患于未然。同时,通过家庭内部教育、社区宣传熏陶,向家庭成员尤其是老人、孩童反复灌输高空抛物的危害,让“不高空抛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家庭乃至社区的行为准则,从源头掐灭高空抛物隐患“火苗”。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在高空抛物防范工作中扮演关键“枢纽”角色。一方面,加密巡逻频次,重点排查楼栋外立面、公共区域上方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迅速通知业主整改并跟踪确定。其次,升级监控设施,实现高清、无死角覆盖高空区域,延长存储时长,为追溯高空抛物源头备好“技术利器”。此外,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语、举办专题讲座,普及法律法规与危害知识,提升业主防范自觉,凝聚社区防范合力。

第三,社区可联合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齐发力”,线上借助公众号、业主群推送案例解析、法规解读,线下深入小区摆摊设点、举办讲座,普及高空抛物危害与防范知识;职能部门强化执法监督,对高空抛物行为“零容忍”、严肃惩处,对物业履职不力督促整改、强化问责;老旧小区改造时,统筹考量增设防护网、缓冲装置等防坠设施,软硬件同步升级,全方位守护居民“头顶安全”。

崔向前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构建包括民事、刑事责任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均对高空抛物现象进行了规制。随着该领域法律体系的织密织严,依法治理形态正在形成,部分地区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实践经验。在现实中,高空抛物现象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治理成本较高,预防极端事件的再演有赖于理性的法治和充满人性的社会关怀,应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从日常预防和日常治安治理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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