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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抵押”“低月租”吸引消费者 收取高额利息牟利(2)

时间:2024-05-19 01:30:40来源:互联网

在某租赁平台,记者注意到其宣称“低月租即可带走心仪手机”。记者选中一款在某平台官方店标价8899元的华为Mate 60Pro+新机,页面显示租赁价格原价为21.79元/天,券后价格为19.57元/天,租期只有一年的选项可供选择。

勾选相关条款后,页面显示租金价格:首月实际需要支付金额为825.83元(包含服务费),次月至租期结束每月需实际支付636.83元,共计7830.96元。租期满一年后,如果想要买断,需支付4377元。且平台不支持提前归还,如提前归还,需支付剩余所有租金。

页面还有另外一个选项,租完即送。不过价格高得离谱:页面显示总租金为11349元,比市场价高出近3000元。但记者实际操作发现,首月实际支付金额为1444.75元(包含服务费),次月至租期结束每月需实际支付945.75元,共计11848元,比其页面宣传的要多出近500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租赁平台页面上,消费者看到的每月付款金额,实际上是平台方按照借款本金和约定利率来计算的,并非消费者理解的月产品租金。

“租赁时要注意仔细查阅《订阅及服务相关协议》,这是一份涉及出租方、承租方(消费者)和平台方的三方合同,消费者需向出租方申请融资租赁服务并支付租金、服务费等款项。这个‘等’字往往暗藏玄机。并且这份合同可能隐藏变相借贷行为,比如合同要求消费者签署第三方信贷平台预授信合同、上征信、授权第三方催收等。”该业内人士说,很多人可能都容易忽视合同细节,如果不仔细查看,就容易落入陷阱。

对恶意欺骗者加大处罚

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看来,商家以租赁名义吸引消费者贷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非诚信经营行为。一些问题甚至超出消费纠纷范畴,涉嫌欺诈等违法行为。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构成违法行为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认为,消费者在租赁高额商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平台或机构,要求相关商家提供并核实相关营业执照。租赁时,要认真审核租赁合同,核实相关经办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签订与实际租赁金额不符的合同,避免租赁合同中相关重要条款空白。

“如果消费者有自己合法的利益诉求,一定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方式,把这些诉求表达出来,如果商家不愿意,那么就赶紧离开,避免法律风险。”徐海燕说,另外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微信聊天、银行流水等证据要依法固定和保全好,以便维权。

杨敏也提出,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核合同的究竟条款,特别是关于提前终止租赁的责任承担,是否存在高额的违约金等情形,警惕合同陷阱。对于含义不明确的条款,要及时与平台、商家确认并保留相关证据。

“监管部门也需对此类租赁平台加强监管,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明确提示相关风险,对恶意欺骗消费者的商家加大处罚力度。”杨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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