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7 11:44:57来源:互联网
“直播猎捕过程在伦理和法律上都是有争议的,主要问题包括直播可能激励不当的行为,如不法猎捕、过度猎捕和其他不符合可持续猎捕的行为;直播猎捕可能对公众对野生动物的态度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公众教育;在某种情况下,直播猎捕活动可能涉及对动物的不当对待,这可能违反动物福利和伦理标准。总的来说,如果护农队的活动是法律允许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并且确保猎捕活动是出于有效的农业保护需要而非娱乐或其他目的,那么这种活动可能是合法的。然而,将猎捕过程进行直播通常是不遭推荐的,考虑到上述潜在的负面影响,建议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更严格的规制和监管。”刘洪岩说。
对出售猎犬等并不违法的捕猎工具,但实际上造成野生动物受威胁的行为该如何治理?
刘洪岩认为,首先应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虽然猎犬本身不在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之列,但可以通过修订法律或出台新的政策,对使用猎犬进行野生动物猎捕的行为进行限制或禁止。比如设定对猎犬训练和使用的究竟条件,严禁使用猎犬猎捕保护类野生动物。还要明确责任,加大对线上平台的责任追究,要求电商平台加强对销售内容的监管,对于明显用于不法猎捕的工具进行下架处理,并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罚。同时加强技术监控,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网上销售平台进行实时监控,自动识别和报告疑似不法猎捕工具的销售信息,加强政府与网络平台的合作,确保迅速有效地打击网络上的不法猎捕工具销售。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不法销售行为即刻介入侦查和处理。
“此外,还可通过媒体、社交平台和学校等渠道,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不法猎捕行为的识别能力和保护意识。推广野生动物观察、生态旅游等替代活动,减少对野生动物猎捕的需求。鼓励和支持地方社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对于依靠猎捕为生的社区提供替代的生计支持,比如发展手工艺、生态旅游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合法出售的猎犬或其他工具,应当引入明确的追踪和认证机制,确保这些工具不遭用于不法猎捕。”刘洪岩说。
记者注意到,网络平台上有一些出售野生动物的人表明自己有相关许可证,但并未向平台备案,也没有在作品中展示。那么,网络平台是否应要求其进行备案?网上出售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是否应进行许可证等信息公示并说明养殖和买卖的原因?
刘洪岩解释说,网络平台应要求所有出售野生动物的商家或个人在平台上备案,并公示其持有的相关许可证信息。这可以包括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以及允许繁育或销售的究竟野生动物种类。平台需要对商家提交的许可证信息进行审查和验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平台应通过用户界面向消费者提供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教育信息,还应建立与政府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的合作机制,对疑似不法交易进行报告,并采取必要的下架和封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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