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4 23:05:01来源:新媒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数字经济下新型工作方式,规范新型报酬支付方式,确立线上加班费认定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隐形加班”往往是非正式、不连续和碎片化的,用人单位很难考核和评估,也不愿意将其纳入加班补贴范畴。如何计量劳动时间和强度,如何换算加班费进行补偿,都需要更加明确和可操作的行动标准。只有加强劳动权益监察和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积极主动地核算和补偿员工的“隐形加班”,才能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
“加班没有‘性价比’,不仅挫伤劳动积极性,也会消解劳有所得的正向价值。”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焱认为,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加班费应当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占用其休息时间为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予以认定。他呼吁,工作群聊也应严守8小时工作制,让劳动者享有“离线休息权”。(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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