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14 02:30:01来源:互联网
这名卖家说,其祖上是当地知名老中医,家人还有在药厂上班的,很多提炼技术都属于个人秘方,原材料则是来自深山药材老根部位。至于药品功效,卖家更是夸下海口:能治百病、活血化瘀、抗氧化、抗衰老、抗癌、修复细胞活性……
除各种“祖传秘方”外,二手交易平台上还有不少人兜售各种中医药材(原材料),来源自称是“家里种的”“自己采的”,种类包括野山参、紫参、灵芝等。一卖家直接放出多种中药材图片,称是“家里收野生中药材40年了,所有中药材都是野生的”,只要买够一斤,基本能包邮。
将吃剩的药转卖给他人
抗癌进口药也随意售卖
记者浏览多个二手交易平台发现,除“三无”自制“秘药”外,也有不少“二手货”是正规药品。有卖家晒出自己购买的药品包装盒,声称这是自己之前正规渠道买入但并未用完的药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平台上直接搜“感冒药”“退烧药”等关键词,往往会直接显示无相关商品,但如果仅搜索“感冒”“头晕”等症状名,或者搜索药品名称如“美林”,就能看到多个卖家在兜售相关药品。
在上述检索成果中,有不少“二手”药是国外药品。例如,一名为“BABY的魔法屋”的卖家,挂出了一款外包装上全是日文的药品,称是“针对恶性肿瘤的进口药,不懂的不要问,对症患者便宜出”。
事实上,无论是“买了没用完”的药品,还是所谓的“祖传秘方”,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私自销售都涉嫌违法违规。
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郑中臣告诉记者,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未经批准,私人不得擅自销售药品,包括进口药品。所有药品在互联网上销售都必须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首先,销售药品的网站必须取得药品网络销售资格,且必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其次,销售药品的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此外,所有销售的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证书,并在药品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
郑中臣说,对于中医药,除了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需要遵守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例如,对于中药饮片,销售企业必须取得《中药饮片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对于中成药,销售企业必须确保其生产、经营符合《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成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涛律师介绍,中药与化学药、生物制品一样,系药品范畴,其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适用药品管理法。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个人无权擅自从事药品买卖活动。否则,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权没收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马涛说,进口药品在中国上市销售则须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经销商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个人在二手交易平台贩卖国外进口药品,属于药品管理法所列“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的行为,违反“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及“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权没收违法进口、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需特别指出的是,即使具备售卖药品的相应资质,也并非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所有药品,依法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如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不得在网络上销售。”马涛说。
对于自制中药,马涛认为其定性要从名称、宣传销售手段、目的等综合判断,如涉及产品用于治疗人的疾病,具有特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则应定性为药品。而作为药品,其生产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售卖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否则构成无证生产、销售行为。此外,如网络销售主体为个人,其也不符合“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的身份要件。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介绍,根据法律法规,中医从业者要经过行政部门登记认可,符合确定条件才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证,没有行医资格的“中医世家”是违法行医。药品必须经过注册取得注册证书,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实行全过程管理,销售没有注册登记的“秘方药”是不合法的。
在郑中臣看来,在现代社会,中医药材的来源应当是合法、正规的渠道。如果有人声称其药材是“家里种的”或“自己采的”,并且涉及野山参、紫参、灵芝等珍稀药材,不要轻信。首先,一些中药材通常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私自采摘、销售可能涉嫌违法。其次,即使是自家种的药材,也需要符合国家的种植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个人种植和采摘的药材可能没有经过正规的检验和审批,其质量和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
严格审核平台交易信息
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