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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一号多用”首罚来了,事关药企贴牌(2)

时间:2023-07-07 10:19:03来源:互联网

他强调,此次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工作,引发行业高度关注,正说明了这种套证行为在行业很常见,“一证一标,包括贴知名药企的标在内,这种化妆品‘多标’‘套证’行为,今后行不通了”。

注意!法规解答文章成处罚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例中的品硬生物,是依据《解答(五)》的规定,被判定标签标注了“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而被罚。而这,是《解答(五)》首次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作为处罚依据。

“将法规以外的解答文章作为处罚依据并不常见。”李锦聪指出,新规体系庞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未明文禁止的“漏洞”,有些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显然,“监管层正在查漏补缺,严守安全底线”。

据《化妆品观察》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广州市监局等监管层,共发布了《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问题解答》等约50份解答文件,针对化妆品企业在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分析。

某业内资深法规人表示,监管层正在通过法规解答文章,扩充对法律责任和违法事由的规定,使违法事实的判定有法可依,“法规趋严,企业切勿再抱有侥幸心理”。

而就在今天,作为化妆品产业大省,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召开了全省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专项检查工作。“整个广州企业老板都睡不好了”“自查自纠迫在眉睫”,多位业内人士如是感叹。

在李锦聪看来,行业从早期非法添加违法行为居多,新规以后违法行为逐渐减少,但标签不合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在这方面问题处理有待加强,“化妆品永远都是以‘安全’为基础,融易新媒体,以‘规范’走向高质量发展”。

他建议,这次“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企业应重视起来,下架停止销售存在“一号多用”的商品,“不要认为‘风浪越大鱼越贵’,最后会发现,‘小丑竟是自己’”。

某企业负责人则提醒,各经营主体,尤其是电商平台,也应根据有关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准入门槛,并对平台内经营的产品展开自查自纠,清退涉嫌套证、一证多标等违法行为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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