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1 20:08:14来源:互联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意义深远。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印发《全省优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评选情况通报》,对评选出的25件优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进行了通报表彰。
今年下半年,融易新媒体,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广交流各地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经验,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核质量,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优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共收到参评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82件,经过初评、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定,最终,《西宁市司法局关于对<西宁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核意见》等25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被评定为全省优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此次评定的优秀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内容涉及面广,审核形式规范,审核依据合法合规,对所审核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深入,及时纠正了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发挥了审核把关作用,提升了文件制发质量。
此次评优活动是全省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以来,首次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评优活动,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改进合法性审核工作思路、提升审核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