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9 03:15:16来源:互联网
为确保生活垃圾全焚烧,省住建厅根据各市县之间的运输距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等因素,编制了《海南省生活垃圾服务范围调整方案》,按照垃圾处理全覆盖的原则,确保全省生活垃圾都有对应的焚烧发电厂处理。省级财政将根据运输距离远近等因素,适当给予财政支持。
据省住建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许虹处长介绍,为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指出我省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的整改任务,有市县也将部分存量点垃圾转运到填埋场集中无害化处理,目前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也同步全部治理完成。采取全焚烧处理后,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全部运往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许虹介绍,将指导市县对需要封场的填埋场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实行封场工程;对超库容或超负荷的填埋场,指导市县开展筛分减量处理,对筛分出的有机质,能进焚烧厂焚烧的进场焚烧、能再生利用的就再生利用,逐步减少填埋场库容和渗滤液产生;对尚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也不再接收生活垃圾,但要做好填埋场日常安全等管理,做好覆膜、除臭等措施,防止臭气外溢、雨水渗入。不管是需要封场的填埋场,还是需要筛分减量的填埋场,或者是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都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但不代表对填埋场弃之不管、立即关闭,而是要继续做好规范化管理运营,包括安全防护、渗滤液要及时达标处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