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7 09:07:08来源:互联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2020年下半年,青海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四次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以2018年全面清理结果为基数,并将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清理范围,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892件,决定继续保留2491件,拟修改281件,废止失效1120件。经过四次全面清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由最初的13681件精减至2491件,大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被废止,有力维护了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加快推动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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