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0 01:26:25来源:互联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为进一步总结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打假维权等工作经验成效,谋划“十四五”时期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全面提升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2020年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研讨会今天上午在山东寿光召开,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孙法军副司长出席会议、种业管理司二级巡视员谢焱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以及各地种业管理部门、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及企业代表百余人参加会议。研讨会由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马淑萍主持。
谢焱指出,植物新品种权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意义重大。23年前,我国正式建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多年来,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截至去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总申请量近3.4万件,总授权量近1.4万件。
谢焱介绍,未来,种业强国间的较量,将是种业创新能力的较量、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较量、是种业营商环境的较量。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迫切需要推进种业先行一步转变。在种质、种源、品种上进行原始创新,这要求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做支撑。通过法律及制度上的保护,来激励种业科技创新,推动形成创新,投入,再创新,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全面提升种业竞争力。要看到,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自主创新、新品种保护、精准打击侵权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谢焱强调,要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提升种业监管治理能力。加快推动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标UPOV1991年文本,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鼓励自主创新、原始创新,提高品种权保护强度。建立知识产权跨部门跨区域联动保护和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强化品种审定登记事后监管,强化种业创新保护的正向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打假护权全国联动、信用挂钩。加强监管治理能力建设。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构建以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强化装备和经费保障,形成“行业管理+综合执法+行业协会”体系合力。加快建设种业大数据平台和重点作物DNA分子指纹数据库,规范品种命名,强化标准样品管理。
研讨会上,《2020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案例》《农业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范本》《植物新品种权复审申请指南》先后发布。山东寿光市、甘肃省、江苏省、河南漯河市、京研益农(北京)种业科技公司、寿光蔬菜种业集团等进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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