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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是被谁“偷走”的?酒店快递外卖成信息泄露重灾区(2)

时间:2020-12-05 22:02:06来源:互联网

物业公司出具材料证明,徐某等4人均无权拷贝业主信息。法院经审理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欧阳某和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对李某、熊某、吴某三人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在另一起某知名招聘平台员工售卖个人简历信息案中,被告人申某、李某利用公司系统漏洞,私自将公司的15万余条个人简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非法出售或提供给他人;被告人余某从中非法获取10万余条。三名被告人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分处罚金。

典型案例三中间商倒卖!倒手1.8万条信息赚差价

遭到泄露的公民信息常常在“二道贩子”手中流转,被层层加价倒卖,从而形成黑色产业链。“二道贩子”倒手虽然赚的钱不多,却可能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大学毕业的李某在某贴吧看到贩卖电商平台客户信息的广告,遂萌生转卖信息赚取差价的想法。2019年11月,李某以人民币1.3万元的价格向他人倒卖北京某贸易公司的客户购物交易信息1.8万余条,一审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罚金1万元。

李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三中院审理认为,李某贩卖的每条信息都包含公民的姓名、手机号码、地址、购买商品、购买价格、购买时间等内容,属于交易信息,结合贩卖信息的数量,属于法条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500条以上,即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或者数额达到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即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建议:防范信息泄露 你能做些什么?

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刑法、网络安全法、民法典和正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设定了法律红线,有助于构建起公民个人信息民事、行政、刑事的全方位保护体系。但从个人角度,也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从源头减少、杜绝信息的泄露。

比如,不随意填写、分享、丢弃个人信息,身份证等证件复印时一定要写明用途,妥善保管、处理好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如快递单、银行卡交易小票等;注意网络安全,尽量不在公共设备上输入个人账号及密码,不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不随便点击聊天中对方发来的链接,避免在朋友圈过度暴露自己的个人情况、子女信息等;个人证件丢失或者个人信息泄露后,要第一时间补办证件、更换账号;个人信息一旦泄露,要第一时间报警。(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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