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2 03:04:03来源:互联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司法厅日前印发通知,确定从11月30日到12月6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通知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一)进企业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问题。举办面向民营企业管理者的“普法报告会”,增进民营企业家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组织全省职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宪法学习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
(二)进农村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宣传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治乡村建设等。充分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益农信息社、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结合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三)进机关
采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的方式,通过开展宪法宣誓、国家机关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组织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
(四)进校园
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利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全省青少年学生有奖答题活动。举办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组织辽宁代表队师生赴京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动员全省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宪法主题班会、法治副校长讲宪法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全体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五)进社区
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社区普法大讲堂活动。组织社区法治文艺展演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法律书屋”、主题广场、街路等普法阵地和法治文化基地进行宣传。
(六)进军营
以建设平安军营、法治军营为目标,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等人员送法进军营, 通过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引导官兵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北部战区沈阳军事法院落实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为驻辽部队官兵发放法律常识读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不断夯实官兵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根基。
(七)进网络
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宣传,形成融媒体立体普法格局。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发各地宪法宣传开展活动的情况,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各级国家机关门户网站要设置“12.4”国家宪法日宣传飘窗,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主要报刊、网络媒体要开设宣传专栏。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国家宪法日宣传短信。利用全省高速公路LED系统、服务区、过街广告牌等开展宣传。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