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8 17:15:47来源:互联网
制图/李晓军
● 短短一个月时间,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75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的“小微”案件。之所以对这些“小微”案件也不放过,目的就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决不允许有限的耕地资源被“蚕食”
● 近期,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发现,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数量仍然较大,甚至有些省份问题还比较突出
● 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卫星遥感监测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更好地帮助地方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继河南省林州市马某占用五龙镇泽下村耕地0.04亩建设车库案被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后,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孔某违法占用大盛镇千盏村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也被自然资源部作为典型案件公开通报。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从0.04亩到30平方米,短短一个月时间,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75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的“小微”案件。之所以对这些“小微”案件也不放过,目的就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决不允许有限的耕地资源被“蚕食”。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指出,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卫星遥感监测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更好地帮助地方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通过重点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下达督察意见书、约谈问责等措施,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监管,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无论大小都要拆除
今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邓某违法占用港口街镇茶岭村耕地0.16亩建设住房,港口街镇政府对邓某的住房进行拆除;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李某违法占用枧头镇李郁村耕地0.18亩建设住房(只打了地基),新田县自然资源部门将李某违法建设情况通报了枧头镇政府,镇政府对李某住房进行拆除;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赵某违法占用洪河桥镇永久基本农田0.23亩建设住房,洪河桥镇政府8月对赵某的住房进行拆除。
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包括这几起案件在内的35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的案件。其中,大多数案件是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自有住房,且违法占地面积都不大。35起典型案例中有28起涉及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足1亩,有的违法占地面积只有零点几亩甚至零点零几亩。
11月23日,自然资源部再次公开通报40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案件。这次通报不仅案件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多数案件违法占地面积更加偏小,甚至以平方米计算:
今年7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违法占用先锋街道十六里墩村1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铁路护路站。同月,通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该街道自行拆除整改。2020年10月,地面建构筑物已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今年8月,重庆市渝北区孔某违法占用渝北区大盛镇千盏村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同月,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书。10月,镇政府对房屋组织拆除。
今年10月,海南省临高县王某违法占用5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地基,因构成违法,多文镇镇政府对王某房屋地基予以拆除。
《法治日报》记者对这40起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其中31起案件违法占地面积是以平方米计算,违法占地面积最小的只有30平方米。
除了这些“小微”案件外,75起案件中也有违法占地数十亩的。2020年8月,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广大宏远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眉县首善街道岳北村五组75.3亩耕地建设标准化厂房(地基)就是其中之一。
从自然资源部的通报看,75起案件中,无论违法占地面积大小,基本上都被依法拆除,且已恢复土地原状,有的已经复耕。
部分省份重视不够
上报处置数量为零
一个月时间,自然资源部连续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问题。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永梅介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在各地仍时有发生。近期,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发现,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数量仍然较大,甚至有些省份问题还比较突出。
“有的省份发现和处置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多达几百宗甚至更多,有的省份则对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崔瑛说,截至11月15日,一些地方上报处置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数量很少甚至为零,其中黑龙江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处置数量为零;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湖南、陕西、青海、宁夏,上报处置数量均为个位数;有的省份未上报典型案例,如山西、黑龙江、上海、陕西4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典型案例数量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