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4 11:18:40来源:互联网
行动方案提出,要精准、有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复工复产;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据介绍,今年将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涉VOCs产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加密应急响应期间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
强化考核督察工作
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确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居民“煤改气”2020-2021年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是行动方案提出的一项明确要求。事实上,这也是针对保民生提出的一项具体措施。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支持清洁取暖,清洁取暖补贴要因地制宜,区别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不搞“一刀切”,确保清洁取暖设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在强调保民生的同时,行动方案也提出要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为此,行动方案要求,强化考核督察和执纪问责。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同时,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
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将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黄润秋要求,要对标对表,全面梳理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任务拉条挂账、倒排工期,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