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4 01:30:36来源:互联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刘建芳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新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24个厅局就如何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并界定了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监管领域等,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盲区。
根据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发现投诉涉及其他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移交相关单位处理,相关单位在处理后应当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也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机制下,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合作,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消费者只需找对口职能部门就能及时维权,有效避免了职能部门间互相“踢皮球”。
“厅际联席会议地成立,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各职能部门将加强合作,通过定期协调会议、研判会议等,形成共管共治机制,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买买提江·阿不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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